
朗读
根据省厅《全省公安机关三年基本功训练大比武方案》(浙公通字〔2008〕8号)和《全市公安机关2008年苦练基本功迎接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继续深化苦练基本功活动,切实提高民警善做善成能力,迎接上级公安机关在200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的三年基本功训练大比武活动,再掀苦练基本功新高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大教育、大培训”这一强警工程,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信息应用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强化各警种、部门的岗位练兵为关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练什么、比什么”的要求,开展各项训练,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技能素质和实战本领,提升队伍软实力,为公安工作提供素质保障。
二、参加对象和训练目标
参加对象:全县公安机关民警。
一是中层干部特别是各基层科所队长,要强化警务管理指挥基础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警务组织、协调指挥、现场处置能力。同时要做好表率,要喊响“从我练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做到会讲、会做、会教,当好本单位岗位练兵的示范者和带头人。
二是指挥中心、国保、经侦、治安、刑侦、禁毒、监管、网监、交警、特巡警、法制等业务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应认真查找在基本功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进一步深化全警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使广大民警做到“三懂五会”: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实现“四个能力”、“两个水平”的大提升。
三是政治处、办公室、纪委、后勤、信访等综合部门的民警,要在“三懂五会”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站着能讲、坐下能写、下基层能抓”的“三能” (站着能讲、坐下能写、下基层能抓)目标。
三、训练内容
苦练基本功活动的内容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警种练兵部分两大类。以全国公安民警“三个必训”统编教材和公安部、省厅、市局有关新要求为依据,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训练。
(一)公共基础部分
基础科目训练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基础法律、计算机应用技能、体能和警务实战技能等。
1、全警思想练兵。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更加坚定自觉地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进一步深化对民警民生和民本思想的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把执法为民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用实际行动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理论学习。
2、全警法律练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要熟练准确运用,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责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全警群众工作练兵。强化群众观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训练,通过深入走访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真心爱护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诚心帮助群众,提高语言沟通、融洽关系能力,教育感化、征得信任能力,化解矛盾、缓解对抗情绪能力,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调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积极性。
4、全警基本体能练兵。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指导民警自觉开展基本体能训练。除特殊情况外,50岁以下男民警和45岁以下女民警的基本体能要合格(民警体能每项60分为合格,单位合格率达到90%以上)。县局重点进行
5、全警基本技能战术练兵。重点突出手枪
(二)专业警种练兵部分
各警种、各单位要依照省厅、市局各警种和部门下发的岗位专业知识要点作为练兵内容。在上级公安机关未下发各警种练兵科目前,各单位各警种应先按照共同科目的有关内容开展训练。同时,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有关系统比武的各警种各部门,还要特别加强手枪
四、训练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中旬)。
县局制定2008年度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计划和苦练基本功迎接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结合警种岗位实际和本单位民警状况,认真研究制定各部门、各警种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工作计划,并书面报县局练兵办。
(二)学习训练阶段(3月底—8月中旬)。
各单位要根据练兵项目要求,把工作岗位当作业务练兵场所,把执法执勤、调解纠纷、服务群众作为练兵过程。要总结推广各警种各岗位行之有效的基本功训练方法,努力实现训练从“应知为中心”向“能力为中心”、从“课堂为中心”向“现场为中心”转变。采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专业岗位训练、个人自学自练和机动灵活训练等多种形式开展训练,不断提高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集中强化训练。按照“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模式,成立县局轮训大队,以举办集中轮训班形式,分期分批组织民警参加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既对民警进行业务、法律、技能、体能、心理训练,又将其作为备勤、处突、救急抢险的机动力量。同时,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战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并把考试、考核结果纳入民警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中。
2、专业岗位训练。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岗位知识培训。同时,倡导“干中练、练中干”的观念,把工作岗位作为训练的平台,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练兵,做到带着训练的要求工作,带着需要解决的问题训练,推动基本功训练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各一线实战单位要坚持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的“训练日”制度和每月要组织一次战术训练或实战演练。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2008年度队伍建设考核记分范围内。
3、个人自学自练。全体民警要按照县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双走进”自学自练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在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个人苦练计划,包括内容、方法、阶段性目标等,立足本职,勤学苦练,把基本功练扎实。尤其在参加县局集中轮训的前10天,要按照规定进行理论学习和体能、警务技能自训,以适应集中强化训练、考核。
4、机动灵活训练。结合实战,创新训练方式。积极建立案例库,推行案例教学,重大典型案例要耳熟能详。把法庭作为“课堂”,组织民警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主要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民警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实行案件回访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加强针对性训练。实行轮岗挂职和到相关部门跟班作业,提高实战技能,拓展岗位适应能力。利用公安信息网和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开展网上训练和远程教学,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效益。
(三)比武考核总结阶段(8月下旬—12月)。
8月下旬开始,县局将根据民警素质量化考核办法和上级公安机关考核验收的有关有求,对各单位开展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同时,组织民警公共科目[包括手枪
五、练兵考核
(一)基本理论知识考试,除50岁(不含)以上男民警和45岁(不含)以上女民警实行开卷考试外,其他民警实行闭卷考试。50岁(不含)以上的男民警和45岁(不含)以上的女民警以及伤残民警凭有效证明可以免基本体能、技能和战术考核,患有疾病民警以及孕期女民警视情况可以申请缓、免基本体能、技能和战术考核(缓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一)。申免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各部门除超龄外所有人员的10%。(年龄时间计算到
(二)练兵测试。业务练兵测试由各警种、各部门自行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测试。公共科目测试由县局在每期集中强化培训班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体能测试不合格者8月份给予一次补考,为了严肃考纪,体现广大民警的真正体能水平,届时县局督察大队将对测试纪律进行现场督察,一经发现有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建立训练电子档案管理制度(2008年度民警苦练基本功训练电子档案附件二、三)。各单位要完善民警基本功训练电子档案,并及时上网公布,接受监督检查。民警训练电子档案要做到“四个具体”:一是把训练对象具体到每一位民警,明确本单位参加练兵活动的对象和人数,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训练通报制度,确保应训民警参训率100%。二是把训练时间具体到每一个时日,制订各个项目的周密的“苦练”计划,确保“苦练”时间到位。三是把训练内容具体到每一个岗位,坚持区别对象、分类指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学习内容和标准,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把训练效果具体到分值,以考试考核检验学习训练成果,以考试考核分析队伍实际状况,做到应训民警参考率100%,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苦练基本功一抓三年的最后一年,各单位要把苦练基本功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根本性措施,紧密结合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苦练基本功,真正成为本单位练兵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践行者。
(二)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考核手段,以考促训,以考促练,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各警种、各单位参加上级部门、警种组织的比武,要力争上游,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在队伍建设考核中加6、4、3分,名列最后三名的,分别扣6、4、3分。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类比武活动,对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加5、3、2分,对后三名的,分别扣5、3、2分。要把参加苦练基本功活动情况和民警达标考核测试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并作为民警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与民警年度公务员考核、立功受奖、职务和警衔晋升挂钩。对体能测试、手枪射击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因不重视训练工作导致警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或未落实训练工作而发生民警伤亡的,应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
(三)落实训练保障。加快我局训练基地建设步伐,添置必备的学习、训练、生活等方面的设施、器械,确保集中轮训班按时、正常举办。认真做好兼职教官的培育和发掘工作,把业务精、责任心强、有一定表达能力的业务骨干送到省厅、市局组织的小教培训,不断充实教官队伍,进一步完善教官聘任制度,抓好教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为我局苦练基本功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对民警训练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确保每年民警训练经费不少于业务经费的5%,并加强经费管理,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的综合效益。为苦练基本功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于每月底将本月苦练基本功开展情况报县局练兵办[内容包括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情况、宣传报道(上报信息不少于500字),上报格式见附件四]。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苦练基本功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和一线单位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苦练基本功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