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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2007年度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论文评选活动,活跃教育科学研究氛围,让广大教师及早了解相关评比信息,撰写出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各类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活动进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论文评选过程接受县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和教育工作者的民主监督。评选办法、程序、奖级、获奖数等事先公布,获奖结果与电子文稿预先网络公示,不搞暗箱操作,杜绝人情奖、关系奖。
2、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上必须实行差额评选,获奖级别、数量、奖项要控制。奖级一般分一、二、三等奖,不设特等奖、鼓励奖等。根据实际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
二、论文类别与评选要求
1、各类别论文评选时间安排如下:
论文类别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57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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