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机关各科室,各学区、县直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2006年1月,县教育局下发了《苍南县教育局节约型系统建设年实施意见》(苍教党[2006]1号),全县各地各校积极响应,结合各校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节约型系统”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决定于开展一次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学校)要认真开展一次自查,严格按照评价指标考核表(见附表1、2)项目逐项填写,并及时将建设“节约型系统”活动的实施情况(包括具体节约措施、所取得的成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意见和建议等)形成总结材料。
二、各乡镇中小学请于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填妥的考核表1、2报送各学区,各学区和县直属学校请于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填妥的考核表1、2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上报到局办公室。
三、县教育局将于下月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各地建设“节约型系统”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和县局抽查情况,县教育局将评出一定数量的教育系统节约型学校(单位),并适时进行表彰。
开展节约型系统建设活动是县教育局2006年度重要的举措之一,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次节约型单位(学校)建设活动的自查工作。
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
附表1: 苍南县教育局节约型系统建设情况评价指标考核表
单位(学校)名称:
一级指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564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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