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五一”长假之后,天气逐渐转热,正值体育中考之际,师生户外活动增多,现就进一步加强师生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2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浙教基[2007]14号)等文件,对师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切实让家长真正承担起校外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积极开展安全检查。
各学区各校要根据《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实施细则》(苍教发[2005]45号文件),专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把每一项安全制度,每一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及时报告。
三、加强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安全、就近的原则,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制订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各学区各学校要再次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
当前正处于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各学区、各学校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广播板报、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品。
五、认真做好体育中考的安全教育与保障工作。
体育中考期间,各学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对交通、考场卫生等方面要精心准备和周密安排。各学区及学校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学区主任要亲自抓安全工作,并加强对各校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同时各校校长要亲自带队,要对考生进行考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落实好安全措施,考生需要乘车、船到考点的,各学区主管领导、学校领导应事先与具有客运资格的运输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要求交通运输单位选择已经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审查合格、安全系数高的车、船,并派出驾驶技术精良,安全责任心强,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年龄在50岁以下的机驾人员负责交通运输工作。要与当地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安排警车开道和护送,严禁体育中考出现超载现象,严禁包乘拖拉机、四轮卡。
六、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校要根据《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苍教发[2005]45号文件),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凡发生安全事故,学区学校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未经批准,或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迟报、瞒报、漏报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