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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建龙港镇第十二辅导中心小学(筹)的批复
龙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创建龙港镇第十二辅导中心小学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筹建龙港镇第十二辅导中心小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组织落实:成立新校创建筹备小组。
二、学校选址:陈家宅和仕家垟两村的接壤处。
三、办学规模:18个班,810名学生。
四、规划用地:24527㎡(37亩)。
五、施教区范围:徐家庄、吴家弄、仕家垟、陈宅、环河、吴桥、陈家宅等七个村。
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操作标准》的Ⅰ类标准组织实施,并认真配合县教育局、县发展计划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原村完小的撤并,学校选址及征地、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等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学校创建 龙港镇第十二辅导中心小学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