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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
信息报送规范》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加强苍南教育网内容建设,强化教育宣传意识,提高电子政务系统信息报送的质量,特制订《苍南县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信息报送规范》并印发给大家,希遵照执行。
附件:苍南县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信息报送规范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苍南县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信息报送规范
一、内容规范:
1、信息中出现的人物姓名、单位、职务等内容必须正确,而且经过学校主管领导仔细校对审核,不得随意将未经确认的信息上报。
2、信息内容必须真实,一般要配发信息内容现场清晰图片3-5张,文字不得少于200字。
3、信息内容中严禁出现“我校”、“我们”等从自己立场出发的第一人称称谓,必须表述为“学校”、“该校”等第三人称方式。
4、信息内容要有时效性,上报的信息延误不得超过3天。
5、在信息内容的末尾部分要用括号注明该信息的文字作者、摄影作者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与勘误。
二、格式规范:
1、单张图片宽度统一设置为450像素,高度随宽度成等比例缩放。两张图片并排每张宽度设置为250像素。
2、图片统一为JPG格式,压缩质量选项约为80%-90%。
3、重要图片下方居中处必须要有关于该张图片的说明标注,字体为宋体小五号,格式如:“·XXX局长(左一)在XX会上致辞· ”。
4、图片可以进行适当的裁剪、润色等技术处理,但是图片上不得添加任何学校网址等相关标识。
5、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小五号,行距1.5倍,段前段后设置为0,正文文本必须在Word中排版后粘贴上传。
6、副标题必须另起一行,字体设置为加粗宋体小五号。
三、录用规范
1、信息内容已失去时效性的不予采用。
2、信息内容太过简单,而且没有相应信息内容照片的不予采用。
3、信息内容排版格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采用。
4、信息内容有多处错别字或者有多处描述错误的不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