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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温州市2007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
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会的通知
各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06〕116号),依据“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温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07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及其相关的教育理念,课程结构与内容的改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改革,校本课程开发与课程资源的利用等。
二、时间地点
7月5日在温州中学大礼堂设主会场并通过网络视频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我县分会场地点设在苍南中学。时间一天,上午8:20~11:30,下午1:30~5:00(与会对象必须在上午8:00、下午1:20前务必签到进场)。
三、参加对象
1、县教育局中教科、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相关负责人;
2、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高中)分管校长、2007年秋季起始年级所有学科教师。
四、其他
请各学校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要务必通知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与会。分管校长带队并做好与会人员考勤考核和安全工作,县教育局凭签到核发学分卡。请各高中学校于6月26日前将参加通识培训的人员名单、联系人名单和电话号码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课程师资 通识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