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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温州市中小学“校园安全”
专题培训学习会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的通知》(浙教办师〔2007〕5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教师函〔2007〕10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校园安全”专题培训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和领会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
(二)通报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和主要任务,通过政策讲解,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三)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学习掌握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本办法与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四)有关领导讲话。
二、与会对象
(一)县教育局学生科、计财科、中教科、小教科、成教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
(二)各学区主任、分管副主任及政工、后勤等工作负责人;
(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政教主任;
(四)各幼儿园园长。
三、时间地点
培训会在温州中学科技楼报告厅设现场培训主会场,通过网络视频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我县全体与会对象全部参加苍南分会场,分会场地点设在苍南中学报告厅。培训会时间为6月16日(周六)下午2:00~5:30,全体与会人员务必于1:45前签到进场。
四、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学习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要通知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各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县教育局要对与会人员进行考勤登记,凭签到核发学分卡。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中小学 安全教育 通知
县安委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