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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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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072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苍南县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需在我县任教三年以上。幼儿园只评教坛新秀,评选办法另行单独发文。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有偿带生补课等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195511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196511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在二级甲等以上),近三年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四)曾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技能科教师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带兴趣小组两年以上),连续任教参评学科三年以上,在该学科有一定的影响力。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教坛新秀: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831日后出生),任教满3年以上。

(二)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曾获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或优质课二等奖荣誉(农村学校放宽到县优质课三等奖或执教过县级公开课)。

(三)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三年(200491日以来,下同)有一篇以上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获县二等奖以上或两篇获县三等奖或县交流以上(农村学校放宽到一篇)。

(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城镇学校教师具有计算机合格证书。

(五)符合(一)(三)(四)条件的市优质课三等奖以上和县教坛新苗获得者可直接参评,不占参评单位名额。

教坛中坚:

(一)年龄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291日至1972831日之间出生),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上。

(二)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曾获县学科骨干教师、县优质课奖或执教过一次以上县级以上的公开课(农村学校执教学区级公开课)。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县三等奖或交流及以上。

(四)能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带头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努力转变教学方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五)具有较强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及研究的能力,所带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步较快,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教坛宿将: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62831日前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二)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在教师中能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曾获县学科骨干教师、县优质课奖或执教过县级以上公开课(农村学校执教过学区级公开课)。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200291日以来)有一篇以上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县级三等奖或交流以上。

(四)能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实践与研究,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五)具有一定培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及研究的能力,所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名额:

全县共评选200名,其中教坛新秀140名(其中小学60名,初中45名,高中35名),教坛中坚40名,教坛宿将20名。

本次评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城镇和农村两组进行。教坛新秀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农村、城镇两组学校所分配的名额原则上相互之间不作调剂;教坛中坚、教坛宿将不分名额,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推荐。评审时城镇和农村两组以及各学科淘汰的人数均按大致相同的比例进行。

四、评选办法

要本着“坚持条件、学校推荐、评委评定,组织审核”的原则,公正、公开、规范地组织开展。一是由本人自荐或学校推荐申报。二是由学区(直属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和指标组织初评,择优上报。各学区、直属学校推荐办法要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县教育局要对各学区、直属学校的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县教育局组织相应的考核评审组对被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审(考核时对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制),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并公示。具体考核办法为:

1、理论考试(30%):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按学科淘汰15%,并以30%计入总分。考试范围:①教育政策法规;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③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与教学理论;④教育学、心理学;⑤班主任工作理论;⑥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⑦现场小论文写作。

2、课件制作:分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课堂教学(70%):现场提供教材,当场设计教学方案、上课。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200710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20081月底,各学区(直属学校)做好初评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王平凡,联系电话:64762548  64758543

(三)20082月底至3月,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评审工作。

六、推荐报送材料

(一)苍南县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申报表一份。

(二)苍南县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申报资格条件材料(按文件上规定的条件顺序装订)。

A.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职称证书、学分登记表;B.班主任年限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C.优质课、公开课、骨干教师证书;D.论文证书。

(三)其它有关获奖、荣誉等材料。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梁峰同志任组长,陈显阳、曾迎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章锦钻、沈世全、金李胜、洪中林、陈元然、应良勇、郑如庄、章显人、陈敬畅、陈君辉、曾瑞清、章小强、沈小玲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规范推荐程序,精心做好推荐工作,做到推荐对象、条件、程序、办法、结果五公开,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把真正优秀教师推荐到县里参评。

附:

1.苍南县2007年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农村学校一览表;

3.苍南县2007年中小学“三坛”评选申报表;

4.苍南县2007年中小学“三坛”评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师  评选  教坛新秀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

协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社保局、县房管局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1020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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