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园)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通知》(苍教计〔2007〕68号)精神,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园)的创建活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在9月份各校(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决定于10月份对各校创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座谈与查看帐目及台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结果将用评分的方式予以确认。
二、检查内容
1、开展规范收费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情况;
2、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情况;
3、学校(幼儿园)收费制度建立情况;
4、执行收费标准情况;
5、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情况;
6、教育收费内部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表。10月26日各组集中汇报检查情况并上交有关材料,评出若干所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园)。
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园)检查工作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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