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强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塑造教师队伍良好的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师德师风督查组,由梁峰同志担任总组长,陈显阳、缪仁谷、曾迎玲、陈先葵、林维斌、杨道想等同志分别担任各督查组组长(具体成员见附件1)。
县教育局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行分组责任制,各督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为:
1、负责本组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师德教育和培训工作,树立和宣传本片区师德典型,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2、负责落实教育系统“十大禁令”,负责本组所属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常规巡查和信访投诉件的调查与处理,负责督促本组所属学校(幼儿园)不断完善师德管理制度。(教育系统“十大禁令”即:严禁上课打手机、酒后上课;严禁旷工旷会,误工误点;严禁乱带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学术腐败、论文造假;严禁沾染黄、毒、赌;严禁招生行贿、受贿;严禁违规采购和基建,吃拿回扣;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态度刁蛮;严禁违规请吃、违规接待、工作日中餐喝酒、公款旅游。)
3、重点落实《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和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苍教发〔2005〕32号)精神,切实解决本组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带寄宿生、违规办班补课等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有关督查组要于2月底或3月初召集有关学校领导召开各组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汇报会(具体参加学校见附件2),对师德建设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对违反苍教发〔2005〕3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系统“十项禁令”的各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组联系人负责接受本组所属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1:师德师风督查组
附件2:各组近期参加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汇报会学校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师德师风督查组
总组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53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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