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
近年来,我县在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绝大多数学校都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但仍有个别学校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007年10月,县教育局派出财务调查组赴括山中学对该校06学年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校财务管理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据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份支出明细账中反映,该校2006年下半年擅自发放奖金和补贴,超支38824元。二是挪用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专款经费。学校挪用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计78024元,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导致拖欠课本费、作业本费68654.1元无法偿还,违反了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专款经费使用规定。三是经费支出无预算。学校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经费支出随意,其中办公费、各种补贴、困难补助、代管款项等在帐外的支出发票金额高达196488.52元,严重超出学校经费预算,造成无法支付。
根据以上事实,括山中学在前任校长钱克趋同志任职期间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我局认为钱克趋同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此,县教育局决定对钱克趋同志给予通报批评,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引以为戒。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县教育局重申以下几条纪律:
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杜绝帐外收支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财政法规,杜绝无计划、超预算支出,从源头上杜绝学校的隐性负债现象发生。
三、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严禁挪用学校的代管款项和上级拨付各种专项经费。
四、学校要将所有收支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私自发放奖金补贴。
五、加强对学校财务监督管理,经费收入与支出账目要定期公布,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管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财务管理 通报
抄送:市教育局,县监察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