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推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科学化进程,深化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参照《苍南县中小学规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苍教发〔2007〕23号),结合我局年度工作中对各学校的专项任务和单列考核目标,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
全县辅导小学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
三、检查时间
12月中下旬,每所学校安排半天时间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形式
听取校长的简要汇报,查阅学校提供的台帐资料,巡视校园环境和办公、教学、活动等场所,召开师生座谈会或个别访谈。
五、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级等三级。
《苍南县中小学规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里每项指标的认定说明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下要求达不到的,则该项指标为基本达标,有一半及以下要求达不到的,则该项指标为不达标。
六、检查要求
本次考核是年终前进行的全面性、综合性考核,其它条块的年度检查原则上不再安排。考核结果将作为校长年度考核、文明学校评比和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初中学校还将作为苍南中学保送生和其它普通高中定向生推荐或录取名额分配以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A等比例确定的重要依据。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化管理工作,回顾总结一年多的工作情况,并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对基本达标或不达标项目要进行分析,寻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梳理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各学校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考核办法》分项目组织台帐资料,时间跨度为2006学年度和2007学年第一学期,并填写好《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用表》和《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自查自评表》,备查。
附表1:《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用表》
附表2:《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自查自评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管理 检查 通知
附表一:
苍南县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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