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县公安局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苍南县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苍教仪[2008]43号)附表中,要求填写的现存部分危险化学品名称及数量应包括附表下注1、注2、注3中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并将此附表一份送校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二、对于学校实验室中现有的以下危险品:1、氰单质及氰化合物;2、硝酸汞;3、黄(白)磷;4、氯。要求学校及时上缴到校所在地派出所,并要求派出所出具收据。
三、近段时间内各级各类学校需要添置危险化学品的,要求从严控制,并做好保管工作。各学区对下属学校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苍南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