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教办函[2008]70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教育部、卫生部定于2008年9月16日联合召开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浙教电传[2008]152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组织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在灵溪城东电信大楼二楼设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
二、会议议程
1、教育部、卫生部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发[2007]号文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进行部署;
2、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三、与会人员
1.学区分管主任或政工干部;
2.直属学校分管校长或政教主任。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与会对象准时参加会议。
2、与会对象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