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保证高中学生军训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现就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军训审批制度。高级中学军训由县教育局、县学生军训办公室负责审批。高级中学应于开训前半个月将学生军训计划报县教育局和县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经批准,方可开展学生军训。
二、军训教员的派遣。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所需帮训教员由县学生军训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军民共建单位优先),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帮训。
三、学生军训工作评估考核和检查。加强对全县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学生军训工作责任制。县教育局和县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将于军训期间适时组织检查,并拟定于12月初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浙江省高级中学军事训练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见温教学〔2006〕75号)进行评估,对先进典型和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在组织学生军训过程中,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学生安全。军训前,受训学校要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医务监督,对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申请,予以免训。
五、军训的强度要适宜,要充分考虑学生身体的承受能力。在合理强调军训纪律的同时,要周密考虑体弱和身体不适学生的状况,每日军训前须进行一次身体状况询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学校应视情况作出调整或安排休息。学校开展军训要以《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为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教学内容和活动强度。
六、要根据本地的气候特点和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切实做好军训防暑降温工作。凡遇红色高温预警信号(35度以上)天气,军训内容和时间应作出相应调整,确需到室外训练的,应将训练活动安排在上午9时30分以前和下午4时30分以后进行;凡遇黑色高温预警信号(38度以上)天气,室外军训活动暂停。
七、做好军训现场的医务急救工作。军训现场要设有医务站,如遇学生中暑或身体不适,应及时妥善安排就医、护理与休息。
八、要高度重视军训期间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工作各项要求,保障学生用餐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在军训现场、学生食堂和宿舍向学生提供足量、安全的饮用水,方便学生饮用。
九、初级中学不提倡进行户外军训活动,可适当开设室内国防、三防教育课,对学生加强国防教育。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军训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