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举行2008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会的通知》(温教师函〔2008〕91号)精神,依据“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决定举行2008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背景及其相关的教育理念,课程结构与内容的改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新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改革,校本课程开发与课程资源的利用等。
二、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主会场在温州市第十二中学任岩松大礼堂(市学院西路24号),我县设八个分会场,通过网络视频举行,分会场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分会场参加对象
县教育局中教科科长,教研室主任、县进修学校校长(每人负责1个分会场,具体见附表);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分管校长、下半年起始年级和其他未参加过培训的各学科教师。
四、有关要求
1、分会场视频技术要求:
各分会场要有足够的座位、数字投影机、摄像机和扩音设备,必须配备P4/512M以上加采集卡电脑一台,与互联网连接的带宽速率应不少于512KBPS。同时要致函当地电力、电信部门取得支持,确保网络视频系统正常运行。联系人:郑海霞,联系电话:668716。主会场与分会场的联接调试时间为
2、参训人员中餐、矿泉水由各分会场提供,各分会场要做好落实。
3、各普通高中要将参加通识培训的人员名单,带队领导名单(分管校长)和电话号码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胡万水,联系电话:686117。
4、培训务必要实行考勤考核,各分会场要做好签到工作,并将签到表于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苍南县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分会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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