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教办函2008[87]号
局机关各科室:
鉴于机关科室的办公室重新调整,为进一步有效管理局机关办公资产,建立较为完善的办公资产电子档案,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大院各科室所有办公资产设备进行重新登记录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局机关及各科室添置的办公设备。
二、登记办法: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办公资产设备的登记录入工作,局长室和公共场所的办公资产设备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录入。登记时,要分不同办公室,根据科室和办公室现有办公资产设备的实际,逐项录入登记表(附表1),录入办法参照登记表样张(附表2)。
三、编号说明:
1、机关各科室的代号为:局长室(01)、办公室(02)、人事科、党委办(03)、计财科(04)、小教科(05)、中教科(06)、职成教科(07)、学生科(08)、监察室(09)、信访审计室(10)、督导室(11)、招生办(12)、教育工会(13)、公共场所(14)。
2、办公资产大致分办公桌(代号为01,下同)、办公椅(02)、沙发(03)、文件柜(04)、台式电脑(05)、手提电脑(06)、电话机(07)、打印机(08)、打印一体机(09)、扫描机(10)、碎纸机(11)、传真机(12)、复印机(13)、照相机(14)、摄像机(15)、空调(16)、书画作品(17)…等,上述未列入价值在100元以上其他办公资产设备也应按实增补登记。
3、资产编号办法:按照登记年份-科室代号-资产代号-顺序号进行编号,如2008年登记的局办公室一台台式电脑,可编号2008-02-05-01,其它类推。
四、有关要求:
1、办公资产设备是机关办公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录入登记工作是有效管理和使用办公资产设备的前提,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及时落实专人完成该项工作。
2、请各科室于10月29日前将录入登记表统一发到邮箱14915026@qq.com,联系人:林高老师,联系电话:64759082(556677)。
2008年10月24日
附表1:
县教育局机关办公资产设备登记表
科室名称: 办公室号码 : 办公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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