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下拨2008年海难救助及渔业救灾
补助资金的通知
苍海渔[2009]10号
沿海有关乡镇:
2008年我县渔船海上救助成效突出。为表彰参与海难救助的渔船及对海难事故人员的慰问,特安排2008年海难救助及渔业救灾补助资金25万元,现予以下拨(详见资金分配表),请抓紧落实,专款专用。各渔船船主、受灾单位(户)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时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领款手续。
附件:2008年渔业救灾及海难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渔业 救灾 资金 通知
抄送:县府办,董旭斌副县长。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附件:附件下载:2008年渔业救灾及海难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