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高中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巡查工作的通知》(浙基教函〔2009〕5号)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工作,迎接省教育厅检查。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 巡查 转发 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教研室关于组织
开展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
评价巡查工作的通知
浙基教函〔2009〕5号
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科)、教研室: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提供《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09〕28号)要求,于3月底对各市为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的准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学生成长记录信息补录工作完成情况;
2. 学生综合素质四项测评等第分配及公示情况;
3. 《基本信息表》的自动生成及学生校对、确认的工作
计划安排。
二、 检查方式
1. 检查分六组进行,每组2位检查人员,分别检查两个
市;
2. 具体检查的县(区)、学校由各市自行确定。
三、具体安排
组别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458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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