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学校:
现将苍南县妇女联合会等三家单位联合发放的苍妇[2009]2号文件予以转发。因时间较紧,请各工会主席或女工工作负责人按文件要求抓紧布置参赛事宜,谢谢合作!
县教育局妇女联合会
苍妇〔2009〕2号
各乡镇妇联、县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
为热烈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9周年和纪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14周年,充分展示苍南各界女性创业创新的新风貌,激发她们热爱生活、爱岗敬业的热情,县妇联和县摄影协会决定举办“苍南新时代女性风貌”主题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近年来拍摄的正面、健康地反映我县城乡妇女工作、各界女性参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家庭和谐建设及实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作品,反映参政议政、巾帼建功、科技致富、妇女维权、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生活、文明家庭创建、公益事业等各个方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紧扣比赛规定主题,有现场真实感。在保证影像真实的前提下,允许电脑剪裁和影调的适当调整。谢绝电脑创意拼凑的照片。
2、数码作品原始数据要求700万像素以上,传统彩色照片及黑色照片均可。
3、选送的作品规格为7-10寸,组照算1幅,每组不得超过6张,每组照片请按顺序粘贴连成一体。作品不得装裱。
4、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送(寄)到苍南县妇联(县行政中心大楼729室),注明“苍南新时代女性风貌主题摄影展”。联系电话:68881360,联系人:吴爱华,电子邮箱xfl@cncn.gov.cn
5、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征稿,截至
三、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有数码作品参展的作者要保存好原始数据,以备入展后调用。凡入展作者在接到调用底片或数码作品的原始数据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另行通知)送到投稿处,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2、对入展的每幅摄影作品,由主办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主办单位有权在有关的宣传活动中使用(包括专题CD、专题出版物、专题展览、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
3、有关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凡参加本次摄影展览活动,选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展览的所有规定。展览规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主办单位: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
五、协办单位:
苍南县摄影工作者协会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
苍南县摄影工作者协会
主题词:宣传工作 摄影展 通知
苍南县妇联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455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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