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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学年度支教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
苍教人函〔2009〕116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有关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新一轮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几年来,根据县教育局进行统一部署,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支教工作。广大支教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不但为受援学校捐资、捐物牵线搭桥,改变了受援学校硬件设施条件,而且为受援学校改变办学理念和教学模式,为受援学校培养一批教学骨干和管理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08学年度支教教师一年期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8学年度全职支教教师和2007年、2008年度兼职支教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及工作态度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纪违规、迟到早退及旷工现象,未出教学事故。 2、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召开受援学校全校或本教研组全体人员会议,支教教师对自己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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