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质监〔2009〕 24号
关于举办2009第一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七十七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我局与温州市特检中心将在我县举办2009第一期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考前辅导班,考核合格后由我局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现将考前辅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无证及年审复考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2009年7月8日前
三、培训时间:2009年7月8日—10日
四、报名地点: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科(五楼507)
(苍南县灵溪工业园区1路)
五、辅导地址: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大会议室
六、培训费:取证每人300元。
七、报到时请携带:
1、考试申请表及考前辅导申请表
2、本人单寸近照4张
3、身份证复印件2张
4、初中以上文凭复印件1张
5、复考换证人员须带原证件
八、联系电话:64837709
联系人:黄彩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辅导班 通知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处,温州市特检中心,县安监局,各乡镇安监所。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