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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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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在职在编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行政人员),包括学区工作人员、民办学校中人事关系在我县的公办教师及91瑞师、平师自费生和8789退离休教师子女。

1、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已到退休年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不参加考核,不计入考核总人数;

2、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按县教育局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转正定级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总人数;

3、各校(幼儿园)自聘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各校参照公办教师进行,结果由学校保存。

4、经批准的二线人员和长期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效。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觉悟、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文化知识水平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学工作态度,完成工作量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绩效,学生习惯和能力的培养,教科研及教育教学中取得的成果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教情况。

三、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年度考核等次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6)有《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所列相应情况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6)有《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所列相应情况的。

(二)年度考核优职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含县教育局、学区考核的校级领导及支教人员)。2007学年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文明学校(单位)等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5%。总优职人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校级领导、派出支教教师被评为优职的和139欠发达乡镇学校优职人数尾数可进一位取整数)。

(三)年度考核优职人员名额应在行政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后勤人员中合理确定,各条线和各专业技术职务层次都要占一定的比例。各单位在考核前要按照单位目前的在编人数,落实应参加考核对象,防止遗漏,并根据本单位人员总数,确定优职的最高限额,绝对不能突破,否则不予认可。

(四)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ABCD四档,A档为前三分之一,B档为中间三分之一,C档为后三分之一,D档为一票否决对象。

四、考核办法

1、校级领导由县教育局、学区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通知所在学区、学校。

2、民办学校校长由各校董事会组织考核。

3、支教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通知派出学区、学校。

4、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和职员由各学校组织考核(具体由各学校安排)。

以上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由学校统一造册逐级上报县教育局,同时要上报电子稿。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对象个人总结、述职,并填写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

2、年级组(或教研组、科室)评议,打出量化考核分数;

3、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可结合师德考核一起测评);

4、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本校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按照综合量化和民主测评成绩,在全面分析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具体考核步骤和计分办法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见苍教人[2009]4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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