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我县教育系统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办让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强县建设,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评选推荐2009年市、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温州市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教师2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1名(省春蚕奖、市园丁奖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另行评选)。
(二)苍南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幼儿教育先进个人共404名。
(三)苍南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48个。
相应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具备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获过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育行政干部不能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责任感和事业心强,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在本单位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
4.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各项检查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