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2009年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论文答辩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论文答辩对象 除申报小中高、高级讲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对象不参加论文答辩外,其它学科中学高级申报对象均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时间安排 每位申报对象具体答辩时间和分组名单请仔细查阅温州教育网教育政务栏目。 三、论文答辩对象须知 1、请答辩对象按小组答辩次序时间(每组第1号答辩时间下午1:30开始,每人答辩不超过15分钟,依此类推)提前到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阶梯教室等候,不按时到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2、答辩对象可以自带提交答辩的论文,不带其他资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431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