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作用,整合优质师资,打造骨干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均衡优质发展,现就设立名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创新型教育科研实践活动,加快我县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有理想、有追求的高素质骨干教师,促进全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运作方式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工作室设在名师所在学校,由县教育局批准并授牌,面向全县选聘学员。实行挂牌名师负责制,负责对学员进行示范、指导和培养,遵循质量第一原则,注重品牌塑造,突出工作实效。
三、工作室任务
(一)工作室以名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导师、学员智慧为依托,学习教育改革的新理念和新做法,调查研究我县教育教学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二)工作室以引领学员提高师德修养,坚定教育信念,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凸现教学风格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学术研究,在任期内“带好一支队伍、抓好一项研究、出好一批成果”,为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学科名师工作室承担5-10名骨干教师培养任务(本校教师不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教师),培养周期为两个学年。
(三)工作室设计理论学习、专题研修、实践探索、自主发展四个模块,以读书会、名师公开教学、名师大讲堂、讲座、组织专题研讨、现场指导、上课、磨课、评课、发表论文案例、课题研究、出版著作、专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培养,并设立博客进行互动交流。同时以教学研讨会、报告会、学术论坛、论文、专著、等形式向全县辐射、示范,显现相关工作过程、工作策略及工作成果。
(四)在苍南教育网上开设“名师工作室专题网页”,工作室要做好网页日常建设与维护,向全县教师提供最新教学经验,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开展网络教育培训、网络教学研究,以互动的形式与全县广大教师交流教育教学信息,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
(五)工作室要建立学员成长电子档案,不断促进工作室发展及学员的专业成长。
四、挂牌名师条件、权利与职责
(一)挂牌名师条件
设立名师工作室必须是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三坛,工作室由若干名骨干教师组成导师团。
(二)挂牌名师权利
1.有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的权利。
2.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的权利。
3.有根据考核、评估、评价情况,向学员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建议对学员进行表扬或批评教育的权利。
4.在县教育局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时,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5.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有优先评优等权利。
(三)挂牌名师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无私奉献精神。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根据工作室的特点,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每学年提交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和研修总结。
2.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学员共同成长。负责聘请工作室导师团成员,组织外出学习和交流。招收工作室学员,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学习的报批。指导培养对象制订自我发展计划,针对每一个学员的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培训指导,指导学员展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引领学员提高综合素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个月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网络研讨活动时间合计不得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县内进行2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作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学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学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学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指导学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学校管理札记、指导文章、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每学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1篇以上,三年任期内县级名师要有个人(或合作)著作出版或成果汇编。
4.及时整理“名师工作室”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资料。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升理论,推广经验,向全县教师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5.参与和指导县教师科研培训活动。开发县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参与授课工作,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开发、授课任务。每年为县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举办2个以上讲座。
6.制定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对工作室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学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和工作室的年度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考核。
7.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每年向县教育局汇报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选聘学员条件、权利与职责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水平、较为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
2.具有较强烈的进取心,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积极钻研的精神,团结协作、务实的工作作风。
3.具有1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市、县级“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苗和县优质课获得者。
(二)学员权利
1.有获得挂牌名师悉心指导的权利。
2.取得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名师工作室”立项的各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权利。
4.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有优先评优和评选为各级骨干教师等权利。
(三)学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条例;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效益,提高本学科教学(德育工作或学校管理)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德育工作或学校管理)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参加一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或教学研究课;。
3.不断钻研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理论,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理念,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2篇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札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县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三年内至少有1-3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或教育部门评比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