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当前我市灾后恢复生产
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温州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银行,省联社温州办事处,鹿城、龙湾、瓯海农村合作银行:
8月9日,今年第8号强台风“莫拉克”在福建霞浦登陆,给我市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等造成严重损失。据市防汛部门统计,此次台风给我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3.85亿元,全市共有255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251.17万人,停产工矿企业5646家。此次台风给我市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带来很大损失,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支持。为全力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把灾害造成的后续影响减少到最小,现就做好当前灾后恢复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的金融服务和协调工作。各金融机构应统一思想,把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的金融服务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了解各地农业、工业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恢复生产建设计划和重建资金安排等,积极采取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帮助受灾地区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各金融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各项抗灾救灾的活动。
二、加大对抗灾救灾必要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合理调剂辖内资金余缺,积极争取上级行信贷规模支持,帮助我市受灾企业和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严重的正常生产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户当年到期贷款,可视情况对其贷款予以展期,具体展期期限由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自行决定,经贷款金融机构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应免收罚息。对因机器设备、原材料受损、流动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受灾企业和农户,应临时增加授信额度,减轻受灾企业和农户的资金周转压力。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受灾企业及“三农”经济,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做到少上浮或不上浮。各金融机构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合理调整基层营业网点的贷款审批权限,及时发放贷款,保证受灾地区恢复生产和重建的合理资金需求。
三、切实做好灾区现金供应,保证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基层营业网点的现金调运管理,合理安排券别结构,保证市场现金供应。要加强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监测,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及时做好有关救灾资金的结算、拨付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ATM和自助银行等便民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加强动态监测报告,做好信息沟通和政策引导。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情况,加强对苗头性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灾后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大信贷窗口指导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将资金投入到支持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中。我中心支行也将向杭州中支提出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的申请,并根据辖内实际情况予以调剂。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