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培训机构:
为了全面落实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校自查、学区督查阶段,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10日—17日;第二阶段为县教育局督查阶段,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18日—25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提前通知被督查单位)。
二、督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
三、督查办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反馈情况,督查整改。
四、督查要求
各学区和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对照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学校安全工作隐患。要针对春季、雨季易发学校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学区的指导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