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学区、直属有关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1号)精神,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列》和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有关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县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苍南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梁峰任组长,缪仁谷、曾迎玲、陈先葵、林维斌、杨道想、颜逸昌任副组长,陈长河、吴连生、应良勇、郑如庄、施克佑、陈云东、王文琴、余德福、林时珍、高笋为成员,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属省级考试,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考试信度。全县以学区为单位设八个考点,各考点要相应建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任组长、高中校长任副组长,学区负责招生及体育工作的干部为成员。同时要做好协调工作,各考点所在地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评人员由各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选调业务熟悉、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的教师,并经考前统一培训后担任考试工作。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由各学区和所在考点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由县教育局派考评人员负责考评;其他考生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县教育局派巡视员负责监督。
二、考试时间、对象与项目
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10年中考体育考试。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三项,一是必考一项(男生)
三、计分
体育考试每个项目最高分为10分,三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三项体育考试。
四、免考与缓考规定
根据市体育考试文件精神,对以下三类学生免考或缓考作如下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09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