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关于举办2010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艺术特长,全面展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 ? 创新 ? 秀我真彩
二、活动项目
共9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有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4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5个项目。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县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四、比赛形式
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五、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校级活动:3月至6月;
(二)推荐部分项目参加县级比赛: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级比赛:5月;
(四)中小学艺术节成果综合展示活动时间:教师节前后。
六、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授予以下三类学校:
1.领导重视,能结合实际制定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实施过程中能做到层层发动、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这类优秀组织奖每学区推荐2所学校,一所城镇学校,一所农村学校;直属学校由县教育局根据开展情况确定。
2.积极组织参加县级项目比赛,能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作品参加县级评选,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获奖节目较多,质量高。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县艺术节评委会推荐,县教育局统筹确定。
3.积极主动承办艺术节有关活动,有承办方案,精心组织,工作落实,氛围浓厚,活动组织有序,各项措施到位。这类优秀组织奖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获奖比例参照市教育局艺术节获奖比例的有关要求。优秀节目(作品)推荐参加第二十二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评选。
(三)指导师奖:
1.本次艺术节荣获一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师相应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学区、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3人以上)指导师可上报3人(含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七、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1.坚持普及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不管条件如何,都要因地制宜制定本校艺术节活动方案。校级艺术节能与县艺术节活动项目对接的,尽量给予对接,不能对接的,则以校为本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校级艺术节各项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努力做到班班发动,人人参与,让学生在参与艺术节活动中,丰富校园生活,体验成功与快乐。
2.及时上报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各学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所有学校都能因地制宜普及开展艺术节活动,并公正推荐优秀组织奖。各级各类学校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要于
3.做好成果展示。校级艺术节活动结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尽量将艺术节及读书节的活动成果给予一并展示。县教育局倡导学校举办“春天送你一首诗”朗诵会,把艺术节成果展示与朗诵会合并起来,作为学校上半年向学生、家长及社会汇报办学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4.积极组织参加县、市级比赛。各学区、学校要精心组织,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学区本学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参加县、市级比赛的作品,要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县级比赛具体时间待市级比赛时间明确后再确定,一般比市级比赛提前一周左右。我局将在县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1.绘画、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2. 摄影比赛规程
3. 剪纸比赛规程
4.声乐、合唱、舞蹈、器乐比赛规程
5.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规程
6. 附表1-5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绘画、书法、篆刻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一)绘画:分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国画、版画、素描、卡通画等七大类。高中组为素描现场命题写生。绘画作品要求构思、技巧上有所创新。时间3小时。
(二)书法:硬笔和毛笔均可参赛,书体不限。时间2小时。
(三)篆刻:刻印章一方,规格不限。时间1小时30分钟。
二、其他说明
(一)绘画、书法、篆刻比赛均为现场统一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