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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
近期以来,全国不少地方连续发生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暴力伤害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直接侵害了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为我们敲响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警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主要领导要把对门卫人员的管理,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的重要内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中小学生(幼儿)集中上下学阶段,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在校(园)门口维持秩序。
一、要进一步明确门卫人员职责,切实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工作。门卫是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的重要屏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门卫人员在上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正常教学时间,校门(大门、边门)一律关闭、上锁。要建立严格的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者身份证明、事由、被访者姓名、来访时间等进行严格登记。对非公务活动的一般来访者,可视情通知被访者到门房接待,严禁来访者随便进出校园。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门卫人员要提前与学校(幼儿园)主管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好登记手续后,凭接待联系单,方可进入校(园)。来访者离校(园),要严格登记离校(园)时间,收回接待联系单,并按月整理归档。要密切关注在学校周围逗留的社会闲散人员,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中小学生(幼儿)逗留,发现有中小学生(幼儿)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清校工作。
二、要特别加强中小学生(幼儿)进出校(园)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