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专项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
苍教发〔2010〕30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教育专项工作督导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苍南县教育专项工作督导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科学管理,保障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激励功能,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系统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是对被督导学校的局部的、单方面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每年初围绕当前教育热点问题及教育中心工作,确定教育专项督导内容、制定督导方案。
三、以教育督导函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被督导学校,被督导学校应根据督导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