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缓解考生填报志愿心理压力,扩大考生选择机会,从2010年开始我县普高公费生(含苍南中学择校生和龙港高中面向全县班择校生,下同)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一、志愿设置
2010年苍南县普高公费生分两批次录取。
第一批志愿学校(类型)有:苍南中学公费生,龙港高中、钱库高中、灵溪中学、灵溪二高、龙港二高、宜山高中、金乡高中面向全县班公费生,仁英高中公费生,灵溪二高少数民族班(此班限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及苍南中学择校生和龙港高中面向全县班择校生。符合重点高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以上学校(类型)中选填1~4个志愿;
第二批志愿学校为一般普高公费生。一般公办普高公费生(不含面向全县招生班)只招收本校施教区的考生,若跨施教区填报公办学校公费生,属无效志愿,不予录取;民办高中均面向全县(除指定名额外)招生。符合普高公费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填1~2个志愿。
二、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首先对考生按总分(苍南中学择校生和龙港高中面向全县班择校生录取时,考生的政策照顾分和特长生奖励分不计入总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根据排序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2010年苍南县普高公费生招生计划,首先计算机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第一志愿学校到最后志愿学校逐个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