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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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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农201050

关于印发《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2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自然灾害  应急  预案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县府办、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0515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苍南县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与《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办法》,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积极的态度实施科学防御,适时、有效地做好对农作物、畜禽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防范和处置工作,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助”救灾工作方针,农业部门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县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统一指挥和部署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农业部门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县农业局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快速组织灾害来临前的防御和灾后生产自救。

3、依法实施、科学防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台抗旱行为,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根据灾害汛情信息和紧急程度等不同特点,针对种养业的不同情况,及时、科学、合理地做好防护工作。

4、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抗灾救灾有关程序,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苍南县农业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畜牧局、产业科、农技推广总站、特产总站、农经总站、农技总站、种子站、副食品办、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核灾救助组、技术专家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2、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事务;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发布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3、应急专家组职责。提供农业防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决策咨询和参谋,提出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具体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4、核灾救助组职责负责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灾后及时评估灾害损失,上报县防指和上级农业部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包括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防指发布的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县防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局防汛领导小组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发布

县农业局协助县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各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下属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设施准备。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科学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防指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对农业生产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将水旱灾害汛情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汛情。

1、Ⅰ级(重大)汛情。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特别重大)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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