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苍南县委关于开展竞争性选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苍委发〔2010〕8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步伐,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执行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竞争性选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目标职位
本次选拔的职位共10个,其中乡镇党政正职2个,乡镇党政副职4个,乡镇党政副职(女)4个。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是苍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 2010年8月31日,下同),身体健康,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具体条件如下:
1、乡镇党政正职职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现任正股满3年(含相当职务),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2、乡镇党政副职职位: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公务员身份报考者须担任副股满2年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乡镇党政副职(女)职位:女,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宜报考:一是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处于党纪、政纪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三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是有其他不宜使用情形的。
三、选拔的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全县竞争性选拔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在有关新闻媒体及苍南党建网站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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