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质党〔2010〕1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推进“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局党委《关于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的实施意见》(温质党〔2010〕22号)的要求,局党委决定,在全县质监系统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办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针对腐败易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通过主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即某个岗位可能发生腐败的环节),逐步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预防监控机制,建成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主要内容和步骤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采取“边教育、边排查、边完善”的方法,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一) 组织动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和开展勤政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进行思想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 排查岗位风险阶段(7月1日—8月31日)
岗位风险排查要在全面梳理本单位权责流程的基础上,着力找准三类风险点:一是岗位职责风险点,即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节点;二是制度机制风险点,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制度缺失、机制不畅而容易使潜在风险变成现实风险的节点;三是思想道德风险点,即由于个人思想道德水准不高或自律不严而容易出现的风险节点。三类风险点排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全面开展个人自查,找准具体岗位风险点。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岗位权责,按照工作流程,把握重点工作环节,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由本科室负责人牵头组织互查和初步审核,要求个人作出防范承诺,填写《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见附件1),报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岗位风险点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自查与互查,并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
2.进行组织辨识与确认,找准单位内设机构风险点。针对个人所承担职能与权限,按照以权责流程为线,以具体岗位为点的原则,全面梳理内部权责流程,掌握风险点分布情况,并据此对个人自查进行辨识与确认。在此基础上,围绕与单位内设机构核心职能直接关联的重点事项,确定单位内设机构风险点,细化流程与分布,填写《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风险点自查表》(见附件2),报局纪委审核确认。
3.加强对重点岗位风险点排查,突出防控重点。依据本单位重点职能,围绕涉及人权、财权、物权、执法权、审批许可权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清查,掌握个人和本单位内设机构重点岗位风险点分布情况,提出防控措施,填写《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表》(见附件3)。
4.组织风险点等级评估,明确监控责任。在个人岗位和单位内设机构风险点自查及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由局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个岗位风险点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所有岗位风险点分布、风险性质及出现风险的概率进行综合分析,并统一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明确防控措施,填写《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附件4)。岗位风险评估标准可暂定为三级:有犯罪隐患的风险点或出现风险的定一级,由局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有违纪隐患的风险点或出现苗头的定二级,由所在部门予以监控;其他一般风险点或可能转变成苗头的定三级,由所在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予以监控。
5.公示各岗位风险点,广泛接受评议监督。各单位《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单位内设机构岗位风险点自查表》、《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表》、《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有关内容,要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与修正。窗口服务单位岗位风险点要面向服务对象予以公示或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要将《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报送市局纪检监察室。
(三)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降低岗位风险为目标,针对查找确认的岗位风险点,从权力分解是否科学、权限界定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操作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定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疏漏等方面,构建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治的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