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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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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我省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下旬进行,为做好我县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仍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

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021号)、《温州市教

育局关于做好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教政〔200219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有关文件均可在网站上下载)。

二、报名日期

201062829日。

三、报名办法

我县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直接向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首考者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上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登记表、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考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考务费48/课次。

续考者(补考者)凭准考证报名,填写《续考生报考登记表》,按48/课次收取考务费。

报名者均须参加培训。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学校(含实习指导)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工作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统一安排;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四、领取考试通知单日期

考试通知单由考生本人在考试当周登录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kszx.wzer.net/)自行打印。暂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或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打印。

五、注意事项

考试日期为1024日(星期日),考点统一设在温州市区。预计11月底发放成绩。

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门课程合格,不发合格证书)。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前须按规定时间办理补考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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