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教办函〔2010〕63号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一年一度的教育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教育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报〔2010〕1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教育报刊杂志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主动做好征订工作
《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中国教师报》是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以教育宣传为主的报刊,是以服务教育为重要使命的教育专业媒体,多年来一直是教育战线的重要舆论工具。《光明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之一,是由中宣部直接领导的大型、全国性的官方新闻媒体之一,在国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做好党政和教育报刊杂志征订发行工作,是全面促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了解这些报刊,以饱满的热忱、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好教育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二、明确目标,及时办理征订手续
各学区、各学校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抓落实,确保2010年订数在2010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要切实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中国教师报》、《光明日报》的征订工作。《教育信息报》邮发代号为31-27;《教师周刊》邮发代号为31-28。建议每所幼儿园订1份《教育信息报》;每所村完小订1份《教育信息报》;乡镇辅导小学以上学校订5-10份《教育信息报》,即校长室、阅览室、各教研组都应订1份《教育信息报》,每所学校订1份《教育信息报·教师周刊》放置阅览室供教师阅读,鼓励学校发动广大教师订阅教育报刊或对优秀教师实行“私订公助”。同时要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光明日报》的征订工作,全县各学区和乡镇辅导小学以上学校、城镇幼儿园至少各订阅1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中国教师报》、《光明日报》(具体征订目标数见附件)。
三、落实制度,确保完成征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