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灵溪城区各有关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用字,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迎接今年11月份省语委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学生社会用字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查对象:灵溪城区各有关中学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要求:
(一)调查时间:2010年11月3日—11月12日。
(二)调查范围:以灵溪镇某一主要街道为对象,主要包括:城中路、莲池路、望鹤路、大门路、江湾路、华侨路、东仓路、玉苍路、建兴路、学士路、仁英路、塘北路、江滨路。
(三)调查类别: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拼音是否按词连写、单用外文、破损字等。
(四)调查报告撰写格式:
调查报告由调查目的、参与对象、调查范围、调查手段(方式)、统计(归类)含图片、数据分析、结论等七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