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教办函〔2010〕62号
各学区、直属各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通过智(博)客进行文艺创作,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师生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举行教育智(博)客图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作品递交:10月31日前;组织评比:11月1日至15日。
二、参与对象:在苍南教育智客网上注册的所有智客(包括教师和学生等),或在其它网站建立博客或智客的苍南县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参评智(博)客注册时间必须在2010年10月1日前。
三、参赛细则:
1.作品采用“图片+文字”形式,可以单独或者分别由2位作者联合完成(比如一人负责摄影,一人负责文字)。文字和图片必须都为原创,文章内容要围绕图片的内容来创作,并与图片构成一个有机、和谐的整体。
2.图片可以是摄影作品、PS图片及绘画作品等,可以采用单幅或者组图形式(5张以内)。
3.图片新老不限,可以拍学生、老师、学校及教育现场、生活、风俗和景色等,要有特殊视角,能够深刻反映教育发展变化、生活万象等。
4.文字体裁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小说等,不少于200字。
5.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富有教育内涵或生活气息。
6.每位参评教师只能有一个作品参加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