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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苍南县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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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县直属小学、县机关幼儿园:

为了促进我县广大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对新课程的“三法”研究,聚焦课堂,优化课堂,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课改要求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追求有效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决定举行苍南县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要求

各学校要结合当前四项教学规范达标和观课议课活动的要求,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学校领导积极带头,动员全体任课教师参与校内的赛课活动。各学区要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参评推荐名额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凡是没有经过学校初评的参赛教师,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评比机构

为了加强对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2010年县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领导小组。由林维彬同志任组长,陈敬畅、君辉、章小强、林甲针、黄振中同志任副组长,各学科(幼教)教研员为成员,负责日常评选工作。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相应的评选机构。

三、参评对象

凡任教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四、参评条件

1. 参评教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合格学历,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教学基本功过硬。

3. 课堂教学能体现新课程的教学理念。

五、评选办法

先由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学区所给预选名额组织评选,经学区联评后,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报县教育局教研室(县直属单位直接上报)。参加县小学课堂教学评比的教师须填写推荐表一份,由学区(直属学校)签署意见后于2010108日前上报县教研室吴春敏老师(幼儿园1015之前上交),联系电话:64718867,虚拟电话661855,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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