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使新教师能尽快树立专业思想,熟悉教育政策法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师德好、爱学生、能教学的优秀教师,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年落实到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全体新教师。
二、培训内容
1. 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发展;
2. 我县地方教育发展状况、教育教学改革动态;
3. 教育教学常规知识、课堂教学技能技巧;
4. 班主任工作理论和技能技巧。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