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基层单位:
现将《污染减排大会战具体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减排 大会战 通知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0年9月2日印发
污染减排大会战具体实施计划
根据全县实施经济发展“七大行动”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完成我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即2010年COD和SO2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5.1%和15%。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挂钩联系和督查落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严格控制规上企业耗煤量
大队、各中队(所)加大辖区内规上企业的非电耗煤量监管力度,对列入2010年减排计划的88家重点用能企业,8月份后耗煤量实施月分解,确保非电用煤量比去年下降4%以上。同时,各中队(所)务必动态掌握辖区内规上企业的耗煤量情况,加强动态跟踪和预警预测,做到在企业将煤耗量上报统计局前,控制耗煤量的增长,并于每月27日前将各企业月累计耗煤量上报管理科。
(二)加强脱硫装置的日常管理和监测
县环境监测站制定5家已安装脱硫装置企业的锅炉尾气监测方案;9月份开始,每月进行锅炉尾气监测,并出具有效监测报告。县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脱硫设施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在80%以上,同时要做好减排支撑相关材料工作。
(三)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
一是加强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率和稳定达标率,现场经得起核查;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确保各运行参数的数据完整且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原始记录和台帐资料按减排核查的要求进行整理,避免已核定减排量的项目因设施运行不稳定而被倒扣减排量。县环境监测站要完善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减排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
二是督促龙港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科、监察大队每月对龙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四)加强重点行业、区域污染环境整治
一是巩固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已“摘帽”的电镀、卤制品等行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深度治理措施,严格日常监管,推行生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减排效率。二是继续加大违法排污窝点打击取缔力度。在9月15日至30日期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窝点遏制污染转移”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县褪色、废塑料洗涤、造纸及“12369”登记其它非法窝点进行打击、取缔。三是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做好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工程治理工作。
(五)强化江南河网污染整治
整治办对照《苍南县江南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中“重要工作及投资方案表”的各项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对已达标的,要进一步巩固;对未达标的,要及时做好督促,共同推进。同时要全面掌握江南河网整治前后的基本情况;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变化及达标情况;污染整治过程、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有关污水处理厂(管网)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达标情况;整治效益分析;持续改进计划,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在11月前完成整治相关工作。
(六)完善减排支撑材料
按照污染减排规范要求,管理科要及时编制减排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减排核算技术报告、减排项目减量核算登记表等支撑材料,并做好向市减排办、县有关部门一月一报。各科室、队、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减排材料整理,全面收集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等减排支撑材料,确保数据科学有效,经得起检查核算,坚决杜绝因台帐不完善而影响减排确认的现象发生(各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3、附件4)。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会战顺利推进,成立局减排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苏中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宣传组、整治组和督查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督办落实(具体名单附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是今年省、市两级对我县考核的一项必须完成的刚性任务、硬性指标,各科室、队、站、所一定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指定专人负责,狠抓各项减排措施落实,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二)统筹安排,保证进度。污染减排大会战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科室、队、站、所一定要抓住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