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1〕34号)的精神和温州市、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经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并报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决定由苍南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县教师进修学校承办县第八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持证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理论素养;
2、掌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基本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了解学生心理辅导室建立的条件、原则和工作要求;
4、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意识,能有针对性进行有关专题研究。
二、培训对象
全县辅导小学以上学校选派一位教师,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申报参训。请各学区、直属学校
三、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1月,第一阶段理论培训;
第二阶段:2011年2月至3月,理论自学与在岗见习观摩;
第三阶段:2011年4月,第二阶段理论培训与理论考试,;
第四阶段:2011年5月,在岗实践、心理辅导活动课现场交流与研讨、C证资格申报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