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各有关学校:
《苍南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考核办法》已经局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苍南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考核办法
为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按照“统筹考虑、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的原则,将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分解到各学区与相关学校。现根据《苍南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学校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审批、预决算和招投标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学区主要负责本辖区学校基建统筹管理、督促检查、政策协调,汇总整理各类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县教育局基建分片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工程质量、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审核等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项目前期审批、预决算和招投标工作。
二、考核内容
1.责任落实(10分)
(1)具体主管职责明确(5分):明确机构工作机制、具体项目班子和责任人的,得3分;未明确职责的,酌情扣分。配备专人从事基建投资统计工作人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定期上报工程进度(5分):按规定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并做到台账清楚的,得5分;没有定期上报工程进度或上报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2.计划制定(5分):各学区、项目学校要将基建各项工作按月倒排工作计划,明确工程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形象进度、投资计划的,得5分;没有制定计划的,不得分。
3.投资完成率(65分)
(1)项目进度(10分):按时按成月、季、年工作任务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