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公安消防中队,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温教安〔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消防安全预案演练。各校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制订本校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进行演练,本着“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科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周密组织、统一指挥、分步实施、讲究实效,保证参练人员、师生和环境的安全。
二、积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组织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
1.学校要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的通知》(温公通〔2010〕314号)的要求,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软硬件建设,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申报“消防安全示范学校”。
2.学校要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要求,制定参赛计划,按照大赛规则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教师学生参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