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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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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要求
  (三)主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
  (二)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三)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四)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五)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
  (六)全面加强特殊教育
  (七)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三、素质教育
  (一)深化德育建设
  (二)提高学习和实践能力
  (三)加强身心健康教育
  (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合力
  四、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二)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三)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五、教育改革和开放
  (一)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五)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六)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七)积极扩大教育开放
  六、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
  (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科教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推动浙江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实现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教育关系千秋万代,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尊师重教,在浙江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历史传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浙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基础教育抓均衡,高等教育抓质量,职业教育抓结合,终身教育抓体系,积极实施了农村教育四项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基础教育持续在全国领先,职业教育跃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基础教育实现了由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的跨越,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全省已从整体上解决了有书读的问题。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浙江教育总体上已进入读好书的新阶段。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浙江教育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教育观念及内容方法相对还比较滞后,应试教育倾向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仍比较突出,推进素质教育难度较大;教育发展还不平衡,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办学水平还不高,一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地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日益显现;教育结构不够合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比较薄弱,职业教育吸引力还不够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很不完善;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民办教育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科研轻转化推广还未根本转变;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教育保障水平不高,一些地区和学校债务负担还比较重。
  展望21世纪第二个10年,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动,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将不断加速。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争夺人才的竞争将更为激烈。浙江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升劳动者素质。应对国内外挑战,抓住新一轮发展机遇,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必须超前谋划教育,必须全力抓好教育。强省必先强教,浙江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加速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总体战略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从浙江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今后510年,浙江教育的总体战略是: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教育强省。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公平为取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提高公民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理念先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质量保证、体制灵活、科学和谐的教育发展新格局,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要求。着眼于解决我省教育进入读好书新阶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始终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促进公平。这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追求。根本目的是要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首要任务是保证弱势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工作重点是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提高质量。这是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质量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全方位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在提高质量中的突出作用,不断提高师德和执教能力。
  ——实现协调。这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推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与人口变动相适应。完善教育区域布局,加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升区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升高等教育水平,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发展。
  ——增强活力。这是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重点是推进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着重在深化课程、考试招生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在扩大教育开放中集聚改革发展活力,不断提高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强化服务。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也是教育自身功能完善的需要。最主要的任务是全面提高育人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密切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形式联系,在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高等教育中,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科技支撑和文化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结构趋向合理,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民族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等明显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和高等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到2020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协调发展,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格局全面建立。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全面开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提供更全面的优质教育。教师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多样,教育内容、方法、手段不断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普遍提升。
  ——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完善教育资助制度,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和辍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全面保障。为学生建立学业、心理等更多样的帮扶体系,维护每一名受教育者的学习尊严。到2015年和2020年,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5%95%,等级幼儿园比例分别达到80%90%以上。
  ——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到2015年,全面建成省、市、县、校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中小学建成校园网比例达到90%,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计算机生机比达到51。中小学校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基本达到配备标准,高校实验实训设备达到或超过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管理的机制趋于健全。教育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力争达到2%,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力争达到15%;到202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力争达到4%,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力争达到20%
  实现上述战略,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主题,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鼓励学校大胆探索,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增强各类教育的发展活力。
  二、主要任务
  今后10年,浙江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切实解决好读好书阶段的问题,全面加强教育的内涵建设。
  (一)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在巩固提高普及率的同时,以建设等级幼儿园为主要载体,着力解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入园贵等问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切实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加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适应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区域幼儿园布局体系。在城镇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农村有计划地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室举办幼儿园(班),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指导示范作用。加快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体系构建。到201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等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财政要切实加大对中心幼儿园的投入。
  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鼓励幼儿园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学前教育活动。切实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健全和规范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和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政府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保护和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各项政策和待遇。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建立贫困家庭学前儿童资助体系。
  (二)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优化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实现以县域为单位的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制度,重点帮助偏远山区、海岛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增加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机会。积极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乡(镇)中心学校带村校等组织方式,改进和加强薄弱学校内部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努力减少各类择校现象。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学生,完善帮扶机制,落实任课教师的帮扶责任。不断适应推进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合理规划流入地区学校建设,帮助符合办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
  (三)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努力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学生的选修课程。加强人文教育、科学教育、实践教育,注重帮助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参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完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各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对特殊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自身资源优势,针对学生特点,开展多样化特色办学,自觉克服应试教育倾向。把职业教育作为选修课程,适当引入普通高中教育,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学校的实训基地和师资,培养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技能,探索融合职业教育的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扩大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开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价活动,争取到2015年全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达到50%
  完善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班级过大的问题。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四)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职业学校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调整联动机制,促进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发展更好衔接。全面建立以设区市为区域的专业布局和招生机制,努力克服低水平重复建设,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专业建设。到2015年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省级改革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实现职业学校规模化、专门化、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加强职业学校基础建设。突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教学、课程开发以及学生管理能力。到2015年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到70%,其中国家、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技能等级达到技师级水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坚持校内外结合,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多种方式参与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为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创造条件。到2015年,再扶持建设一批产学合作实训基地。
  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合作培养机制,组建一批职教集团或联盟。加强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标准和职业岗位标准的紧密衔接,全面推进学历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技能培养和岗位要求的耦合度。认真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各项规定,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
  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课程、专业与技能标准的衔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构建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扩大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招生规模,提高专科毕业学生升本科比例,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数量。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分别达到30%左右和10%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招生规模达到1万人。
  推进职业学校加快形成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双轮驱动。充分利用职业学校丰富的资源,加强对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及学历教育;对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初高中毕业生继续实施预备劳动力培训,提高城乡居民的学历层次和劳动技能。积极推进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办学。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深入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逐步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扩大学生及专业资助范围,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五)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科学分类,合理定位。鼓励和支持各类高校从自身条件出发,突出优势,在各自领域与层次办出特色和水平,克服同质化倾向。加强重点高校建设,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学成为国内知名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若干所特色教学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一批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成为国内一流以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院校,全面强化我省高校教学、科研、服务能力,使我省在全国成为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提升最快的地区之一。
  加大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和建设力度。支持本科院校突出学科建设。面向国内、面向世界、面向我省转型升级和富民强省,做实一级学科,做强二级学科,构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新兴学科互为联系、互为促进、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支持高职院校突出专业建设。发挥优势、强化特色,全面建立对接用人单位、校企合作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体制。瞄准国际学科前沿,突出国家战略目标,从服务我省发展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发,继续加强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基地建设,扩大重点学科领域、提高重点学科水平,并以此为主要依托,建设一批重点一级学科和交叉新兴学科,争取打造若干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和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批高职高专优势专业或专业群和一批服务区域新兴产业的特色专业,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人才培养放在高校工作的中心位置。高校资源要优先向教学领域集中配置。切实落实教授为本专科学生授课制度。完善基础课程教学。优化通识教育,加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育,强化实践培养。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能力。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重点加强我省急需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严格教学管理、改进高校教学考核评估办法和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完善财政拨款与高校教学业绩相挂钩考核机制。探索依托中介机构,建立毕业生就业和发展状况追踪调查制度。
  增强科研创新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大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多渠道增加竞争性科研经费,增强高校自主统筹推进科研开发的能力。推动高校围绕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开展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紧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应用研究。加强研究团队、研究创新基地和科技园建设,建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大平台大项目,不断提升高等学校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把科研成果推广转化放在突出位置,多形式推进产学研合作,发挥财政、税收、信贷杠杆作用,完善评价导向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校和师生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的积极性。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深入实施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以造就学科领军人物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结合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借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着力打造高水平学科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工作发展环境。
  (六)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和结构。到2015年,全面形成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小学布局体系。优化特殊教育结构,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段教育,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重视发展高等教育。加强特殊学校建设。把社会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等从事教育的工作机构纳入特殊教育体系,逐步使符合办学条件的发展成为特殊教育学校或教学点。研究制订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改进和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坚持按需施教,建立相应课程体系,开展个别化教育,开发学生潜能,补偿学生缺陷。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指导和帮助,配套建设资源教室,完善保障条件,切实保证和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增强对残疾学生的人生引导和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培养,帮助他们树立起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依托相关高校和高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逐步在省内形成门类齐全、集培养培训一体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根据特殊教育需要,配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齐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和在岗教师正常性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任务教师、班主任的全员培训。
  增加特殊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多形式参与举办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步使从事特殊教育的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及以上学校分别按不低于同类普通学校的10倍、5倍标准安排财政生均公用经费。免除大中小学残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制度,提高教师待遇。
  建设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促进特殊教育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实名制跟踪服务。推进医教结合,实现残障学生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分级配备特殊教育研究员,建设好省视障、听障、智障三大教育资源中心,积极开展对各类特殊教育的教研指导和咨询服务。
  (七)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终身教育理念,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相衔接;使继续教育成为社会成员的普遍追求,使读书学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加快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多形式发展继续教育。各级政府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开发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开发面向社会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作用,逐步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实现增强能力和丰富生活并重,积极组织各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娱乐、旅游休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需要。
  加强继续教育公共平台和网络建设。创建学习型社区,加快建成覆盖城乡、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网络。以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加快建设浙江开放大学。运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技术,大力开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互联网、电视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努力为各类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人性化的学习机会和环境。开展继续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教育质量评估,规范对继续教育的监管。
  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学习选择机会,适应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加快实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注册入学制度,建立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设立浙江公民教育积分卡,记载学分,记录学时,学习记录作为公民技能认定、就业、晋升、职称评定、执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学分银行,完善公民学习信息储存、学分互认与转换、学习信用管理、学习信息统计等制度,推进不同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三、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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