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体育局 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
关于举办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体育节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体育节。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运动·健康·阳光
二、活动项目。共7项目,分别是中小学生田径杯赛、排球比赛、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羽毛球、足球和中小学广播操比赛。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县中小学生广播操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全校学生参加,比赛时间规程另行通知。其它县级比赛项目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苍南县内的在校中小学生,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和信息表。户籍非苍南境内的,必须持有《苍南县暂停户籍证明》并在参赛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小学、初中田径、篮球、排球、足球限报2人,乒乓球、羽毛球好限报1人)。
2. 凡更改过年龄或曾经出现过和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不符的参赛运动员,以公安户籍部门档案中年龄较大的身份为准。
3. 已经领取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和未取得信息表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4. 凡输送上级体育部门就训的学生回来比赛必须经县体育局同意,并提供学生信息表,经县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否则不予参赛。
5. 参加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本人学号所在的学校参赛。
6. 运动员资格由各校校长负责审查,严格把关。报名后,县教育局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县教育局网上公示一周。对违反规程、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参赛队比赛资格,并对参赛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参赛运动员停赛三年。
四、各项比赛报名时必须交验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1)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交验:①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浙江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③近期1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