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特色文化,进一步提升女教师的艺术品位和审美情趣,经研究,决定举行苍南县教育系统“魅力女声”朗诵艺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31日
二、地点:县少艺校
三、对象:苍南县在编在职女教师
四、赛事要求:
1.作品题材要求:健康、积极、向上,内容不限,体裁不限。
2.参赛形式:自选内容,文体不限,形式多样。可以是诗歌,也可是是散文;可以单独朗诵,也可以小组合作;可以借鉴电视散文的有关表现形式,发挥剧场的灯光、媒体等环境优势,融形声色于一体,呈现朗诵艺术的高境界。
3.朗诵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4.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20%)。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